近日,“房屋养老金”冲上微博热搜,引发网友关注。 今天,最新的权威回应也来了。住建部直属期刊《建筑杂志社》微信公众号8月26日发布社评文章称,连日来,早在2022年开始就被官方多次提及要研究建立的房屋养老金制度,被严重误读,房屋养老金不是房地产税,公共账户不需要老百姓出钱。
房屋养老金制度是什么?
8月23日,在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举行的“推动高质量发展”系列主题新闻发布会上,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副部长董建国表示,研究建立房屋体检、房屋养老金、房屋保险这三项制度,构建全生命周期的房屋安全管理长效机制。事关房屋养老金,他补充,个人账户通过缴纳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已经有了,试点的重点是政府把公共账户建立起来。
从公开信息来看,目前,国内关于房屋养老金还没有统一的定义。有专家发文表示,房屋与普通商品相比,其生命周期较为漫长。在这个过程中,为了保障房屋安全与正常使用,必然会出现房屋及其附属设施设备的保养、维护、维修乃至更换、重建的费用。这类费用,就可以称作“房屋养老金”。目前制度设计中涉及的房屋养老金,仅限于城市规划区内、以区分建筑物形式存在的住房。
针对房屋养老金是冲着“老破小”来收的,并发布“老破小赶快卖”等言论。专家表示,房屋养老金制度并非针对“老破小”。通俗理解,房屋养老金包括个人账户和公共账户。其中,个人账户即现行的住房专项维修资金;建立公共账户是目前这项制度要解决的重点。从出发点来说,房屋养老金的核心是通过设立公共账户,使用公共资金来解决涉及公共安全的问题。
市场上还有“加强版房产税来了”“建立房屋体检、房屋养老金、房屋保险制度是换个说法的房产税”“无免征额、见房就收”等说法。
有专家表示,房屋养老金不是房产税,目前一些“房屋养老金是变相的房产税”的说法是误导的,也是错误的,更是不负责任的。房屋养老金个人的账户通过缴纳住宅专项维修基金已经建立起来,而公共账户是后续会加快建立的,是政府自己筹资的,不需要个人出资。
为什么要建立“房屋养老金制度”?
我国关于住宅的维修、更新、改造,实际上已有一项固有“资金池”——住宅专项维修资金。
据住建部《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》的规定,房屋专项维修资金是专项用于房屋共用部位、共用设施设备保修期满后的维修、更新和改造的资金。这笔资金,通常在居民购房时便已缴纳,从2004年开始,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已是办理房屋产权证时必须缴纳的费用。
上海市房地产科学研究院一份报告指出,目前,全国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结余超过1万亿元,上海、北京、杭州等城市结余超过百亿元。从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》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》看,住宅小区专项维修资金属于业主,应由业主委员会进行管理,但各小区情况不一,目前基本上由政府部门进行“代管”。
那么,已经有了专项维修基金,为什么还要房屋养老金?
住建部旗下媒体“建筑杂志社”指出,房屋养老金制度,其实是一项为老百姓房屋安全和生命财产安全考虑的、兜底性制度设计。文章提到,步入存量房时代,越来越多房屋出现老化,存在的安全隐患问题,不容忽视。当前,房屋维修基金在保障小区日常安全运转中发挥了重要的作用,但因数量十分有限,已难以满足维护城市房屋安全和老旧小区更新需要。
正因如此,探索建立一个稳定的能用于存量房安全体检、安全管理、维修更新补助的资金池,减少未来存量房规模越来越大、支出越来越大的压力,也为减轻居民后顾之忧,让大家住的安全、住的安心。
未来需要掏钱吗?
住建部“建筑杂志社”文章明确提到,公共账户不需要老百姓出钱。
专家指出,这次建立的房屋养老金制度,主要是使用公共资金、建立房屋养老金公共账户。目前,房屋养老金公共账户的款项来自公共资金,按照“不增加个人负担,不减损个人权益”的原则,由地方政府探索资金筹集渠道。因此,此次建立的房屋养老金公共账户不会加重业主负担。
那么,公共资金钱从哪里来?
多位专家提到,城市政府可以通过地方财政补贴、土地出让金归集、原公房出售资金等多渠道归集。
房屋养老金需要个人承担的,也就是个人账户部分,实际上就是现行的住房专项维修资金,这部分款项,依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》本应由业主承担;按照目前的制度设计,在购买商品房或者房改房时业主就已经预缴过。此次房屋养老金制度建设的重点是公共账户。
22个城市正在开展试点
实际上,房屋养老金等制度的提法并非今年才出现,自2022年来便已频繁出现在官方文件、会议、讲话中。2023年以来,住建部方面更是多次公开表态,要研究建立房屋养老金制度。
2023年6月,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党组书记、部长倪虹便曾发表署名文章提出,住房发展已经从总量短缺转为结构性供给不足,进入结构优化和品质提升的发展时期,城市发展由大规模增量建设转为存量提质改造和增量结构调整并重,进入城市更新的重要时期,要研究建立房屋体检、养老、保险三项制度,为房屋提供全生命周期安全保障,让人民群众的居住生活更加舒适美好。
各地也早已展开房屋养老金制度的相关探索。比如,年初青海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曾发文表示,鼓励各地在公租房、保障性租赁住房、城镇老旧小区改造等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项目开展房屋体检、养老、保险“三项制度”探索试点。山东省的烟台、济宁、青岛等市也在探索上述制度。
据住建部方面信息,目前,上海、北京、广州、深圳、杭州、南京、苏州、成都、重庆、武汉、天津、青岛、长沙、郑州、西安、沈阳、合肥、福州、厦门、济南、宁波、无锡22个城市正陆续开展试点。
责编 蒋赛赛
监制 张小楠
来源:澎湃新闻、每日经济新闻、第一财经、建筑杂志社